生活方式:联邦法院(BGH)今天就备受争议的头盔裁决做出了决定[链接]——因此,没有戴头盔的骑车人不能自动对事故后果承担部分责任。
因此,联邦总法院撤销了石勒苏益格高等地区法院 2013 年 XNUMX 月作出的有争议的裁决。德国自行车俱乐部(ADFC)曾在法律诉讼中支持原告,该俱乐部对卡尔斯鲁厄法官的裁决表示欢迎,认为这恢复了法律的确定性。
BGH 在判决理由中指出: “确实,如果受害方忽视了一个谨慎、理性的人为避免自身受伤通常会采取的谨慎程度,即使没有违反规定,根据责任法,受害方也可能被视为有过失。如果根据一般交通意识,在事故发生时佩戴防护头盔对于自身保护而言是必要且合理的,那么情况就会如此。但原告在事故发生时,并不存在这样的交通意识。”
ADFC 联邦主任 Burkhard Stork 表示: “如果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无辜地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,那么无论他是否戴了头盔,都没有人可以质疑他合法的损害赔偿要求。这就是 BGH 裁决的本质。 ADFC 与遭遇事故的骑车人一起争取到了这一裁决——我们很高兴,在经过近两年的法律斗争和处理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后,最高法院最终赋予了她这项权利。”
最高层也正在探讨这一问题。联邦交通部长亚历山大·多布林特 (CSU) 希望鼓励骑自行车的人自愿戴头盔。 “我们在学校和许多地方反复宣传头盔可以防止严重伤害。”据《明镜周刊》报道,他说道。 “但我们相信自愿参与才是正确的方式。”
政府并未考虑全面强制佩戴头盔,理由是国际上已有发展。在强制戴头盔的国家,骑自行车的意愿有所下降。
